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,我喝一口酒(1 / 2)

剑来 烽火戏诸侯 10179 字 2018-03-06

(昨天请假,今天15000字大章节补上。)

旁观一位纯粹武夫的三境破四境而已,竟有此等风景可看,宋雨烧顿时觉得哪怕如今的江湖再不讨喜,能够多活几年,也算不亏了。

宋雨烧轻轻拍打腰间的那把老剑,为瀑布那边的雄浑气机牵引,早已与老人生出灵犀感应的鞘内长剑,便有些寂寞难耐。站在水榭内的宋雨烧有些感伤道:“若是高风还在世的话,今夜说不定就是他站在此处了。”

剑水山庄的第二任庄主,宋高风,也就是少庄主宋凤山的父亲,同样是世间一流资质的剑胚,只可惜天妒英才,为情所困,走上歧途。这也是宋雨烧的最大心结所在,那场悲剧,很大程度上是宋雨烧一手造就,因为宋凤山的娘亲,也是山泽精怪出身,不为世人所容的禁忌存在,但是那时候的宋雨烧何等意气风发,从不计较世俗眼光,只凭一剑,傲视梳水国朝野,自认江湖上已无敌手,便开始独自登山访仙,最后救下了一位性情醇善的小姑娘,是草木成精幻化人形,宋雨烧非但没有厌弃她的出身,反而带回山庄,她与少年宋高风两情相悦,宋雨烧仍是对此不作异议,最终坦然坐在高堂之位,接受了那双恩爱男女的所敬之酒。

如果到此为止,也算一桩良缘美谈,只是世事难料,精魅女子精心培育的一方花圃,灵气充沛,花草四时皆春,不知何时开来,武林中人以讹传讹,这块山庄后山的花圃,就成了江湖上无数武夫梦寐以求的灵丹妙药,一棵吃下,就可以增长十数年功力,在那之后,若是有人偷摘一两棵,心善的女子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由着贼人取走便是,山庄也曾明言,花圃所栽植物,并无让人增长功力的神效,只是略有延年益寿而已,随着时间推移,江湖上觊觎花圃的高人宗师,逐渐熄了那份龌龊心人吃掉舌头,酒也不错,你要不要去尝尝?这会儿刚好是饭点了,老夫跟那边的掌柜交情不错,可以打八折。”

陈平安一听可以打八折,立即豪气纵横道:“那我来付钱!”

宋雨烧笑呵呵道:“哦?事先说好,酒楼火锅一顿饭,加上好酒,最少得开销个五六两银子。”

陈平安眨了眨眼,脸不红心不跳道:“小镇离着山庄有点远啊,不如咱们在院子里喝酒就好了。”

宋雨烧伸出大拇指,“真是一掷千金的豪杰气概!”

陈平安蓦然大笑,“去就去,怎么不去?午饭就吃火锅了!”

宋雨烧愣了一下,不给陈平安反悔的机会,大笑一声,撂下一句随我来,就掠出水榭,踩着大树高枝,往山庄外一路掠去。

陈平安只好放弃了喊上徐远霞和张山峰的念头,紧随其后。

高过水榭之顶的时候,陈平安转头望向瀑布那边,嘿嘿一笑。

瀑布水帘之后的石壁上,少年偷偷摸摸以手指刻下了两行字,从上到下,一行写了一位姑娘的名字,另一行写下了“陈平安到此一游”,少年希望下次再来剑水山庄的时候,自己身边有那位姑娘。

当然了,陈平安只敢偷偷这么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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泥瓶巷和杏花巷这边,家家户户只要有红白喜事,街坊邻居都愿意主动帮忙,这跟上坟添土是一样的规矩,祖祖辈辈留下来的,都不用讲什么道理。今天杏花巷有人成亲,娶了一位桃叶巷那边的富贵女子,杏花巷这户人家口碑好,当年便是马婆婆那样风评不好的老妪,都跟这户人家都走得近,所以光是酒桌就摆了将近二十桌,只要随便给个红包,无论是一粒碎银子,还是几颗铜钱,都能上桌吃饭,沾沾喜气。

酒桌上,有几张陌生脸孔,为首一人还算熟悉,是泥瓶巷一栋老宅的老人,富家翁装束,经常在小镇逛荡,久而久之,就混了熟脸,姓曹,街坊们习惯喊他老曹,老曹对谁都和和气气,笑脸相迎,没啥有钱人的架子,跟周边的市井不定要一口气杀到宝瓶洲中部才停下,又觉得如何?”

曹峻直截了当道:“混吃等死呗。”

大骊第一等世家子弟的曹茂,有些由衷佩服曹峻这哥们,虽然自己跟这位剑修看似年龄差不多,其实差了一甲子岁数,这段时日经常一起喝花酒,知道曹峻的玩世不恭,万事不上心头,是骨子里透出来的,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表面功夫。

曹曦厉色道:“十年之内,你如果宰不掉一两个十境老王八,到时候我亲手宰了你!”

曹峻双手抱住后脑勺,对曹茂笑道:“我死后,记得帮我收尸,葬在神仙坟那边,我觉得那边风水不错,跟一尊尊泥塑佛家菩萨、道教天官当邻居,住在那儿心情会好,因为不用听人唠叨,耳根子一定清净,没谁扰人美梦。”

哀其不幸未必有,怒其不争是真,曹曦勃然大怒道:“小王八羔子!你知不知道,为了修缮你湖心那座先天而生的剑气莲池,老子付出了什么代价?!”

曹峻笑起来的时候,眼眸眯成一条缝,像极了一头狡黠狐狸,“这我哪里晓得,不然你说说看?”

曹曦冷笑道:“有你这种子孙,一样是家门不幸,祖坟冒再多的青烟,都没卵用!滚蛋,赶紧去京城找宋长镜,然后直接去南方边境,老子这十年不想再见到你。”

曹峻说走就走,拔地而起,肆意大笑,御风往北方而去。

知晓这方天地规矩的督造官曹茂,刚要出声提醒,已经来不及。

在小镇南边的龙须河畔,那座剑铺有位兵家圣人冷笑一声,“不长记性的东西。”

龙泉郡蔚蓝天空一处,出现了一口好似泉眼涌水的景象,一柄长剑缓缓升起。

“阮邛,这点面子也不给吗?”

曹曦脸色阴沉,一抖手腕,那根碧绿细绳似的本命飞剑,正是剑仙曹曦能够纵横南婆娑洲的最大依仗,是上古神人炼化一条万里大江为剑器的半仙兵,当曹曦心神一动后,手腕上的碧绿细绳虽未现出真身,但是微微颤动,流溢出一丝丝绿色水气,迅猛掠向曹峻身影消逝的高空。

阮邛从泉眼涌出的那把剑,斩向坏了规矩的剑修曹峻头颅,速度之快,远远超过曹峻御风北去的速度,如果没有意外,不等曹峻离开旧骊珠洞天的边境,就要被一剑斩掉脑袋。

所幸在阮邛飞剑和曹峻身形之间,凭空出现了一条碧波滔滔的大河之水,大河隔断长空,拦阻阮邛飞剑的去路。

一剑斩断宽不过数里的河水,碧绿长河竟是两端折叠而起,压向那把继续前掠的凌厉飞剑,大河拍岸,不断阻滞那好似一叶扁舟的飞剑前行,哪怕河水无穷无尽,风雪庙兵家圣人驾驭的那把飞剑,依然开河劈水,一往无前。

曹峻身形不停,但是转过身,腰间长剑一剑出鞘,刚好击中阮邛飞剑的剑尖,曹峻长剑一弹高飞,呕出一口鲜血,身形却以更快速度倒退飞离。

一条长达道:“陈平安很好说话,所有人跟他亲近的人,都会把这一点当做天经地义的事情,可总有一天,陈平安会在某件事情上,变得很不好说话,甚至是最不好说话,到了那个时候,奇怪的事情就会发生了,所有人都会感到……心虚和害怕,绝不是第一时间去反驳什么。”

粉裙女童赶紧双手合十,喃喃道:“我可不希望老爷生气。”

老人叹了口气。

他曾经在竹楼外杀人之后,气势汹汹地对陈平安问了一句,“你是随我练拳,还是跟我学做人”。

这既是老人的肺腑之言,其实又何尝不是眼高于顶的老人,自认在“做人”这一点上,无法坦然说服陈平安?

可若非如此,老人又为何愿意将陈平安作为一身拳法的衣钵传人。

收取弟子,就要收一个将来有望超越自己的家伙,一个足矣!否则哪怕收了一群九境、十境的弟子又如何?还不是大势之下的几只蝼蚁?!

粉裙女童突然怯生生问道:“如果有一天,崔爷爷你做了错事,然后我家老爷发火了,你会不会害怕啊?”

老人在小家伙脑袋敲了个板栗下去,然后起身离去,气呼呼道:“小丫头真不会聊天!”

崖畔那边其实一直竖起耳朵偷听的青衣小童,坏笑着转过头,朝粉裙女童竖起大拇指。

粉裙女童开开心心嗑起了瓜子,心想这可不是我厉害,是我家老爷厉害呢。

————

杨家铺子的杨老头,年复一年守着那座小小的后院,无数年来,一代又一代的杨氏子弟,除了接管杨家的家主,以及家族内某些侥幸成为练气士的隐蔽人物,得以知道那个惊世骇俗的秘密,以及小心翼翼帮着老人守护着那个秘密,其余无论是生老病死的杨家子弟,还是进进出出的药铺伙计,一代代人,都只会知道杨家铺子有这么一个跟“自家长辈同龄”的老前辈,仅此而已,只知道老人常年足不出户,性情古怪,不好打交道,但是治病救人,很有一手,当然要价不菲,否则任你是谁,只要出不起钱,那就准备棺材吧,反正棺材铺子就在一条街上。

杨老头今天依然在后院抽着旱烟,只不过手里多了一本大骊书肆新刊印的,此出自家,曾是浩然天下的九流十家之一,只是随着光阴流逝,就像四大显学之一的墨家,都不再是显学,家也沦为最平常的诸子,说酒楼不下七八种的各色自制辣酱,少了一种都是憾事,陈平安这才硬着头皮全往碟子里加了一勺子。

由于宋雨烧从不在山庄和小镇以真实身份露面,所以那位胖嘟嘟的酒楼掌柜的,不知道什么梳水国剑圣,甚至不知道剑术山庄的老庄主,只知道姓宋的老哥,是个懂行会吃的行家,不会辜负他的火锅和好酒,所以一见到老人带着朋友登门,就很开心,亲自带他们上了二楼,挑了个这么个好座位,从头到尾上菜端酒都不用店里伙计,全部是掌柜自己亲自动手。

陈平安吃得满头大汗,满脸通红,可是敌不过美食当前啊,再说了,这次是自己结账,不尽量多吃一点,陈平安心里不得劲儿。

宋雨烧看着放开肚子吃的少年,吃到扛不住辣的时候,还会傻乎乎去喝一口酒,辣上加辣,真是欲仙欲死,可筷子就是不愿放下,死死盯着火锅里马上可以下筷的食物,宋雨烧跟着心情大好,比起以往来此独坐独饮,老人下筷子其实要快了很多。

宋雨烧提起一杯酒,不再以“老夫”自称,突然说道:“陈平安,其实按照老规矩,我不该出现在水榭里的。武夫破境,就跟山上练气士闭关一样,最忌讳痛恨外人旁观。所以我自罚一杯。”

老人一饮而尽杯中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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